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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公司破产如何申报债权?

2025-12-21徐州资深债权债务律师

对方公司破产如何申报债权?

一旦得知债务人(即对方公司)已经进入破产程序,作为债权人首先需要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发票等能够证明债权存在的文件。随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在公告期内向人民法院指定的管理人提交书面形式的债权申报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如果错过公告期,则应在破产财产最终分配前提出补充申报未按期申报的债权可能会被视为放弃参与破产财产分配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七条: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编制的债权表,应当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

超过多少金额适合起诉追债?

对于是否通过诉讼方式追债,并没有一个固定的金额标准不论债务金额大小,只要债权人认为其权益受到侵害且希望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时,都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考虑到诉讼成本(如律师费、诉讼费等)与可能获得的利益之间的比例关系,较小金额的债务通常会优先考虑通过协商或其他非诉方式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通过上述流程及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有效地参与到对方公司的破产清算过程中来,从而尽可能地挽回自身损失。在整个过程中,保持与管理人的良好沟通至关重要。同时,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具体指导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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