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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回家途中意外受伤的算不算工伤 下班途中骑车受伤一定是工伤吗?

2026-03-08重庆劳动争议律师

  余涛,重庆竞业限制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辞职回家途中意外受伤的算不算工伤

公司员工在工作期间受伤的,属于劳动工伤范围,用人单位应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而工作时间则包括上下班的途中。那么,辞职回家途中意外受伤的算不算工伤



  首先,我国《劳动法》规定:对于劳动合同终止的截止日期的计算,应以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日期最后一天的24时为准。如果有工作任务超过最后一天24时的,应以完成工作任务的时间作为合同终止的时间。也就是说,辞职当日劳动合同依然在有效期间,故职工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仍然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其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1、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3、患职业病的;


  4、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5、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由上述可知,一般情况下只要在合理的时间、合理的路线上下班途中,遇到符合规定的伤害,就可以认定为工伤。因此,辞职回家途中意外受伤的算工伤,其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统筹地区的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下班途中骑车受伤一定是工伤吗?

随着时代与科技的进步,在现今的生活我们又出现了一个方便环保的上班方式就是骑共享单车上下班,只要扫一扫就可以了。但是随着公路上的车辆多,下班骑车很容易受伤,那么对于这个下班途中骑车受伤的一定算工伤吗



  对于下班途中骑车发生的骑车受伤是否属于工伤的关键在于要看法律规定的工伤认定条件是否符合,所以详细见下文分析。


 一、法律上有关工伤认定的规定有哪些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患职业病的;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4种应被认定为;上下班途中;情况:


  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


  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


  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


  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


  二、分析;下班途中骑车受伤一定属于工伤吗;


  1、是下班受到意外伤害属于认定工伤范围


  对于这个问题符合的工伤认定的法律规定有;认定工伤的条件: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工伤认定的范围:即;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在上班的必须经过的;合理区域受到伤害;。是因为工作只能在规定时间地点行走,导致受到伤害。应属于工伤范围,即;法律、法规应认定的工伤;。


  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是我国法律对上下班途中认定工伤的前提条件,虽然在下班途中骑车受到的伤害是发生在下班途中,但是因为骑车受伤,如果自己原因的摔倒受伤,其事故是个人,其并未受到非本人主要的交通事故伤害。如果不是因为自己的原因受伤的,属于受到非本人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可以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①故意犯罪的;②醉酒或者吸毒的;③自残或者自杀的;。


  如果骑车摔伤,可以确定属交通事故。因为,;交通事故;是指《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事件。;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


  但是,还得符合非本人主要。自己骑车摔伤,正常情况下,估计难以认定为;非本人主要;,所以,还是可能无法认定工伤。


  由此可见,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伤害仅有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才能认定为工伤。综上,对于下班途中骑车受伤不一定可以认定为工伤,因为根据上述规定可以知道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关键是是否属于自身原因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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