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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养老金的计发 离休和退休有什么不同

2026-03-08重庆劳动争议律师

 余涛,重庆竞业限制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金的计发

  摘要: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 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大连市2013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工作已全面启动,这使养老金成为近期关注热点。




  ;灵活就业人员在计发养老金待遇时与企业职工有区别吗;;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退休手续;……市人社部门昨日对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参保缴费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灵活就业者养老金的计发


  灵活就业人员在计发养老金待遇时与企业职工没有区别。计入个人账户的比例与企业职工一致,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也与企业职工相同。因此,在计发养老金待遇时同企业职工完全一样。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持失业证的自由职业者、下岗失业人员。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可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加社会保险时需持失业证、身份证、户口本、一张一寸照片,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委托各级人才服务中心保管档案且未就业的流动人员应持人事代理手册。


  办理退休手续很方便


  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到居住地社区填写,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当月15日-25日到档案存放处申请办理退休手续。


  对于;每年社保费都涨,也不知道存多少,动不动就欠费了,怎么能第一时间知道;的问题,市人社部门称,每年6月末至7月初,大连银行各储蓄网点会贴出相关通知,灵活就业人员需留意一下,或者到个体缴费网点查询,也可以拨打12333咨询电话了解一下。同时,灵活就业人员于每月8日前缴存当月保险费。此外,灵活就业人员银行代扣发生欠费时,不需办理补缴手续,直接到银行办理存款业务即可。


  参保缴费档次每年可调整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及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与比例如何规定呢记者了解到,在养老保险方面,灵活就业人员可在大连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在岗工资60%-100%的范围内自行确定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在医疗保险方面,按照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确定,缴费比例为6%。


  本市每年5月公布全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后,灵活就业人员于每年6月20日至7月5日,可到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调整新社保年度缴费档次。同一社保年度内缴费档次不允许变更。以后社保年度如不变更缴费档次,仍按上一社保年度缴费档次确定新的社保年度缴费档次,但月缴费金额将有所变化。





离休和退休有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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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离休指对建国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战争、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和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老干部,达到离职休养年龄的 ,实行离职休养的制度。已经退休的干部,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当该为离休。退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2011年1月起,我国对个人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两者有哪些区别,为您介绍。


  离休


  中国针对业已退出工作岗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参加革命的老同志设立的一种较优越的社会保障措施,也是涉及干部政策的一项制度。离休的条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战争,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和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老干部,在达到规定年龄而退出工作岗位后,实行离职休养制度。离休的年龄,部长、省长以上及相当职务的干部,正职为65周岁,副职为60周岁;行署专员以及相当职务的干部,年满60周岁;其他干部,男为60周岁,女为55 周岁;身体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可以提前离休;确因工作需要、又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可适当推迟。离休后的待遇是,基本政治待遇不变,生活待遇略为从优。离休后工资照发,并按照参加革命工作的不同时间,每年增发1~2个月的本人标准工资作为生活补贴。享受上述待遇的离休干部,一律不再发给任何形式的奖金。另外,对老干部离休后的医疗、住房、用车、生活用品供应及其他有关生活待遇,都有相应规定。离休干部所需各项经费,由原工作单位列入预算。行政单位在其他行政经费列支;事业单位在事业费项下的离休退休人员费用项目列支;企业单位在营业外支出列支。


  离休指对建国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战争、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和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老干部,达到离职休养年龄的 ,实行离职休养的制度。已经退休的干部,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当该为离休。具体说来,享受离休待遇的老干部的条件如下:


  1949年9月30日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军队的;在解放区参加革命工作并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在敌占区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


  在东北和个别老解放区,1948年底以前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干部,也可以享受离休待遇。


  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实行部分供给、部分工资制的,或既享受过供给制待遇、又享受过薪金制待遇的干部。


  建国前是解放区机关工勤人员和公营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人,享受供给制待遇,以及1948年底以前在东北和个别老解放区,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工人,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前提拔为干部的。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干部,现在是工人的,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建国前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提拔为脱产干部、享受供给制待遇的,或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当干部的时间必须长于当工人的时间;不属于因犯错误、受处分而安排当工人的。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因工作需要由上级主管部门调派到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国家干部。


  1948年底以前在根据地、解放区入党的农村党员,建国前被提拔为享受薪金制待遇的干部。


  在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以前,加入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等民主党派的成员,一直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革命工作的。


  抗日战争时期,在根据地、解放区加入中国共产党,1953年底以前提拔为脱产干部,一直坚持革命工作的。


  按中央组织部组通字[1986]8号文件规定,将参加革命工作时间改为建国前的半脱产乡干部。


  建国前来我国参加革命工作,建国后一直在我国从事革命和建设事业,符合干部离休条件的外国籍干部。


  退休


  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2011年1月起,我国对个人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退休年龄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和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退休办理手续


  根据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该退休。


  根据有关规定,因病或非因工伤残申请提前退休的职工,首先要到地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医疗诊断。其次是将取得的医疗诊断证明送所在地的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最后职工持鉴定结论和其他相关材料,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标准,在2002年4月5日之前,按执行,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作出补充规定。自2002年4月5日之后,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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